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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作者:王希伟 来源: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5:36 点击次数:[]

关于编报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及学校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学校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实行“应编尽编、不编不采”的原则,校属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明确资产配置需求的基础上,合理申报购置计划,形成下一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2学校新增资产配置应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共享共用”的原则,凡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予新购

二、申报范围

凡校内各单位、部门2025年需购置新增的仪器设备、家具用具、图书期刊、软件以及基本建设工程等资产。

三、申报方式

1、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实行业务部门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资产计划的审核、汇总、排序、申报工作。

2、归口部门与职责划分:

序号

职能部门

责任范围

联系人

1

教务处

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类

实验实训室补充设备类

付圻

2

图书馆

图书期刊类

邹永茂

3

网信办

公共信息平台设备(含软件)类

廉长青

4

保卫处

消防与监控专用设备设施

肖庆

5

后勤管理处

基本建设工程类

吕知鑫

办公设备与后勤保障服务类

王希伟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要严格依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长院〔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其合理性、必要性按时按要求申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申报资产配置计划的2025年不得购置资产。

2、各单、部门根据本单位新增资产项目建设规划,组织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建设立项申请书》,承担校园公开服务(如多媒体教学、学生生活智能化服务与管理)等职能的参照填写,做好2025年度新增资产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已进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无需重复填报,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后勤管理处

3各单位、部门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填写《行政办公资产购置计划表》,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鄂财绩发[2017]4号)标准执行,做好2025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配置申报工作。

4、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按照《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储备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长院〔2021〕1 号)文件要求入库后方可申报。单价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同时提供《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

5、时间要求:申报单位、部门应于719日前将明细表的电子档和纸质版发送至归口管理部门联系人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724将电子档和纸质版交至后勤管理处。联系人:王希伟联系电话87933300


          后勤管理处

                                       2024715

附件:

1.《行政办公资产购置计划表》

2.《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鄂财绩发[2017]4号)

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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