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资规〔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7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1、学校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实行“应编尽编、不编不采”的原则,校属各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在明确资产配置需求的基础上,合理申报购置计划,形成下一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
2、学校新增资产配置应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共享共用”的原则,凡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予新购。
二、申报范围
凡校内各单位、部门2027年计划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配置的各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全部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范围。
三、申报方式
1、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实行业务部门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资产计划的审核、汇总、排序、申报工作。
2、归口部门与职责划分:
序号 | 职能部门 | 责任范围 | 联系人 |
1 | 教务处(数字化发展中心、实训中心) | 专业建设等教学类项目及信息化类 | 宁银鹤、廉长青 |
2 | 图书馆 | 图书期刊类 | 邹永茂 |
3 | 保卫处 | 消防与监控专用设备设施 | 肖庆 |
4 | 后勤管理处 | 基本建设工程类 | 李克阳 |
办公设备与后勤保障服务类 | 王希伟 |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要严格依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长院〔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其合理性、必要性按时按要求申报。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申报资产配置计划的,在2027年不得购置资产。
2.根据《关于开展2027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部门2027年拟建设项目已进行项目库论证,纳入学校项目库管理并在预算绩效一体化平台备案,涉及的新增资产无需重复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后勤管理处。
3.各单位、部门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填写《行政办公资产购置计划表》,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资发〔2026〕9号标准执行,做好2027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配置申报工作。
4.时间要求:申报单位、部门应于5月27日前将明细表的电子档和纸质版发送至归口管理部门联系人,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于6月5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版交至后勤管理处。联系人:王希伟联系电话:87933300。
后勤管理处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1.《行政办公资产购置计划表》
2.《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资发〔202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