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资规〔2026〕3号等有关规定,经前期资产处置论证等环节,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565件(台/套)原值为176.84万元的资产,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报废主要原因:
1、超出使用年限,因老化无法继续使用;
2、技术替代丧失价值;
3、因技术更新淘汰,无使用价值;
4、破损无使用价值;
5、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使用价值。
拟处置资产详见附件《报废账内资产一览表》,现按政策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资规〔2026〕3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处置。
公示期内,教职员工如有疑问、意见等可向后勤管理处或监督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
后勤管理处电话:87933300,联系人:王希伟
监督举报电话:87933225,联系人:汪玉姣
后勤管理处
2026年10月9日